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

中华文化是世界四个古老文化体系中唯一没有中断自身传统的文化体系,它对人类社会和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条不曾间断的文化长河中蕴藏着浩瀚精深、灿若繁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的先辈们一代代地将炎黄血脉凝结其中,世代相传,直至今天。

作为中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过程始终与灿烂的中国文明历史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着人类文明的发达程度,显示了人类在思想和实践上所能达到的智慧高度。在中国文明进程中,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中国各族人民构筑起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珍贵财富,在世界文化宝库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它所体现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等备受全世界的关注和重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们正日益深刻地认识到中华文化与世界和平、人类和谐和共同繁荣之间的密切关系,并藉此翘望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影响社会现实、维护民族文化统一性的基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浓浓中华之情,是促进民族团结、保持国家统一的坚实基础。保护和利用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培育民族认同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贯穿着一条抵御时间消蚀力、保持民族文化连续性的血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的强烈认同感是超越社会变迁、维系情感交融的特殊纽带。保护和利用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民族精神的凝结和绵延,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和意义。


 
非遗项目申请事项
奖励/元 代办费用/元 备注
县级2000 1.2万元+20% 资料整理、申报
州级5000 1.6万元+20% 资料整理、申报
省级8000 3万元+20% 资料、视频、申报
国家级待定 4万元+20% 资料、视频、申报
非遗项目的好处:
①有利于规范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避免过度开发、人为破坏或者被其他国家或地区抢先申请。
②有利于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增加所在地区的文化软实力。入围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会在各个媒体进行宣传,就像获得奖项一样,可以大大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甚至所在城市的知名度。
③可以吸引游客,增加当地旅游收入和城市就业机会。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尤其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可以吸引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游客前来参观,由此可以带来更多的收入,也可以促进当地的就业。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手工艺。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十大门类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公约》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国于1985年加入)将具有特殊价值的遗迹、遗址、文化景观及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此确认其为全人类的遗产。然而,此公约的保护内容没有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为未来制订新的公约提供了可能和机会。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革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脆弱,更容易遭到自然的或人为的损害。
1989年的《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2001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 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均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指出它是文化多样性的主要动力, 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在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两项新的计划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一项是1993年启动的“人类活瑰宝”体系,另一项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这些项目中取得的经验表明,我们需要有新的规范性工具来保护非物质遗产。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新的规范性工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多次研究,结论是可以通过新的公约来保证实现最妥善的保护。这一新工具的起草工作开始于1999年,它力求找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所需要的最妥善的办法。该《公约》草案于2003年10月,经教科文组织缔约国第32届大会审议,并以高票获得通过,《公约》为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成为第6个加入《公约》的国家。
截至2017年,已有175个国家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非遗保护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06年2月8日消息,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通知》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请示》,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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