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比知识产权
BOBI.CN.COM
商标
商标
版权
专利
免费查询
商标免费查询
专业顾问人工查询,结果分析更准确
商标名称 :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联系人 :
*
联系手机 :
Q Q :
行 业 :
获取查询结果
网站首页
尼斯分类
主营业务
精典案例
复审案例
行业法规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域名注册
网站定制
小程序开发
品牌计划
关于我们
网站首页
>
行业法规
>
商标常识
>
查看详情
宗教、民间信仰有关的商标审查标准
2018-09-23 10:38:09
以宗教及其专指名称、圣物、图像、标记、法事场所作商标容易伤害宗教界感情,应禁止作商标。
1、宗教或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
商标注
册。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主要指妈祖。如“观音”、“阿拉”、“圣母”、“默娘”(妈祖)。
2、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图形及其组合,不得作为
商标注
册。如“金山寺”、“碧霞祠”(道观)。
3、根据国办1994年145号令规定,宗教组织或团体可兴办自养企业。宗教企业和宗教自养企业(经授权)可以将自己所在的宗教活动场所名称作为
商标注
册,但前提是这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名称在全国是唯一的,不会损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的利益。
如,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可以注册
“少林寺”商标。
4、宗教的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以及宗教人士的称谓、形象,不得作为
商标注
册。例如“喇嘛”、“小和尚”、“正一”(道教教派之一)、“色两目”(真主与你同在)。
5、虽与宗教有关,但联系不太紧密或是意思已经泛化的文字可以作为
商标注
册。如“涅磐”、“太极”。
点击免费电话咨询:15987653936
博比知识产权/文山市博比知识产权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博比|文山商标注册|云南商标代理|文山专利办理|云南版权登记|云南专利哪家好|商标品牌战略
滇ICP备15006732号
网络安全备案53262102000249
电话:0876-2154551 手机:15987653936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盘龙体育场36号
技术支持:
众梓园科技
网站首页
一键拨号
尼斯分类
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