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日期:04-26  点击:1881  属于:著作权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关于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最新消息扫一扫,关注我们最新消息
联系我们
0876-21545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8:00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5987653936

邮件:2422327850@qq.com

地址:云南省文山市景怡花园1-15号商铺

底部导航
博比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涉及知识产权代办、广告制作发布、项目申报、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等四大板块。公司自成立以来,为上 1000 家企业提供从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知识产权代办、品牌策划、VI 设计、营销传播、影视摄制等线上线下一站式品牌计划实施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坚持品牌为王的服务理念,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创新,带动云南品牌产业发展壮大,深得大家的一致好评,公司坚持“以广告为视角,知识产权为核心,互联网为工具”构建品牌价值体系。博比知识产权先后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总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正规授权,为企业提供商标设计百余件,商标注册 688 件,通过率 98%。商标许可备案、转让、变更、异议、复审答辩等百余件,商标续展 300 余件。著作权登录 200 余件,通过率 100%。